芒果体育官方网站昨天,我发表了一篇《我反对为猫狗立法,为动物立法从来不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体现》,在文章中我提出了几个主要观点包括:要不要为动物立法,与国家的文明程度无关。以人为本,才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体现。敬畏生命,指的是人类对珍稀物种的立法,而不是将保护权滥用,乃至于剥夺人类食肉的权利。
非常地支持作者文中的道德观!喜欢养动物的人,是真爱动物吗?长得不好看,不能逗萌的动物为什么没人要?很多人所谓爱动物,其实是爱它们的逗萌可爱,让动物给自己带来欢乐幸福感。如果小动物们失去了这一特点,不知道还有几人能爱它们!保护动物,本人也支持。但是过度畸形的爱,就让人恶心!在地球上,人应该是最珍贵的,现在那些盲从者,把爱犬看得比父母孩子还重要,这种现象不正常,更谈不上文明!
这些爱狗人士们,他们从来只会说国外如何如何保护狗,却从来不提在大部分欧美国家:违规养狗是要负法律责任的!
爱屋及乌没有错,强加于人就是虚伪!这是人类的社会,万物有始有终,和谐于世固然美好,然而要凌驾于人类的社会之上,这种图谋只是沽名钓誉。
作者说的没错。虐待动物的人,毕竟是极少数,但不文明养狗而影响他人的人实在太多了。所以,与其立法保护宠物,不如先立法如何保护人类。
由此可见,绝大多数网友对我的观点还是认可和赞许的。但针对我在文章中提出的“虐待动物与道德无关”,则有一部分网友表示不能理解。关于这个观点,在前文,我是这样仔细描述的:
即使是那些有虐待动物行为的人,也不代表他们就是不道德的。严格意义上说,虐待动物的行为是一种心理疾病,我们要做的是给予他们做心理或者精神病上的治疗,而不是对他们予以道德谴责。
只有损害他人的私人财物,或者侵犯他人利益后还坚决不予悔改,这才涉及到道德。某些人虽然虐待了动物,如果是涉及的是法律明确保护的稀有动物,或者损害了狗主人重金购买来的名贵犬种,自然涉及到犯罪,如果他一意孤行,不但拒绝赔偿,而且还要继续干这样的事情,才属于没有道德。如果仅仅是虐待动物,并没有损害到他人的利益,就与道德无涉,而是与心理变态或者精神疾病有关。对于病人,我们应该给予的是治病,而非上纲上线到道德层面。这种对病人的上纲上线,本身就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,也扭曲了人类社会正确的观念。
其实,我这样的观点,与人类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念和道德观是符合的。我的一些朋友,包括法律界人士、高校教学或者科研人员等等,他们都支持我的观点。一些人之所以还错误的秉持“虐待动物等于不道德”的思想,主要是一些自媒体长年累月的灌输该理念,但这个并非事实。我当然对那些有虐待动物行为的人很不满意,认为他们的所作所为太残忍,不是一个正常人应该做的。孔子教诲我们说,做人要做一个君子,要有仁心。虐待动物,显然不是一个君子所为,我们必须要严厉的批判教育。
但是,他们的这些荒唐的行为,与道德本身并无任何联系,而是一种病态心理导致的行为失控。
文明,指的是人和人之间的行为关系,人和人之间才涉及到文明。文明实施的对象,必须是具体的人。衡量是否文明,得看某个人的行为有没有侵犯到他人利益。
如果一个人的虐待猫狗的行为给其他人造成感观不适应,比如,他如果强行在网络上公开其行为,给众人造成心理或者身体上的不适,即为不文明。
但如果是私下实施,则只能算是一种心理疾病或者精神疾病,我们不能说他的这种行为是非道德。因为,他既然没有给其他人造成感观不适应,即没有侵犯到他人利益,我们就无权说他是非道德。我们只能说,这种行为是荒唐的、残忍的、非正常的。
所谓的“文明”,本质上在于对待人类的行为,而非对待动物。比如,有没有闯红灯,有没有性骚扰,就涉及到了文明。因为闯红灯、性骚扰,都涉及到了侵犯他人。如果某个人虐待动物是由于心理或者精神疾病,且并没有侵犯到他人利益,则我们不应该用法律来处罚他。
至于有些朋友说,“文明不只是对待人类,有些东西是人类共识”,言下之意是人类对待动物的某些行为也可以涉及到“不文明”,对此我是反对的。
虐待动物的行为是不是“不文明”,得看具体的情况,不能一概而论。具体的说,判断其做了不文明的事情,是他的这种行为确实有碍观瞻,给旁观者带来了心理不适。如果公开做,确实导致不好的现象,可以认为是不文明的行为。
但如果他仅仅是私下做,就不存在什么文明不文明。我们只能说他的行为是自私的、残忍的、极端的。
而且,毕竟现实中虐待动物的情况只是极少数。好比,大海可以淹死人,但相对于庞大的70亿地球人口,被大海淹死的人的数量只是微乎其微,微不足道。怕淹死人,就禁止所有人下海?我们是不是因为有人被淹死,也要给太平洋加一个盖?
对于极少数人公开的虐待动物,完全可以采取屏蔽、封号、警告的措施,这样就可以了。但不能因为极少数人的极端行为,就滥用法律。虐待猫狗的行为在社会上极其罕见,发生这类情况的案例极少,需要动用立法手段吗?
给太平洋加盖属于“滥用”,由于极少数人的极端就鼓吹给猫狗立法,也是一种赤裸裸的滥用。
法律不能滥用。如果大家有样学样,一会儿立法禁止吃狗肉,一会儿立法禁止吃猫肉,一会儿立法禁止吃猪肉,一会儿禁止吃牛肉,一会儿禁止吃兔肉,最后人类把自个儿硬生生的关进了“钢铁牢笼”,丝毫动弹不得。什么都不能吃,干脆大家一起去喝东南西北风。到了这时候,人类逼得自己连最基本的尊严都成为笑话。
法律的本质,首要在于保护人芒果体育官方网站,而不是为了爱狗人士的喜好去侵犯其他人类的利益。对于极少数的极端有碍观瞻的行为,我们要用批评和教育,教育才是根本,辅以心理医生的治疗,而不是滥用法律。
第一,即使给猫狗立法产生了一点“正面效应”,但是与猫狗保护法侵害了绝大多数人类利益来看,就显得“性价比”极差。
第二,给猫狗立法的鼓吹者一厢情愿的所谓“”用猫狗保护法让施暴者产生顾忌”的想法,其实是不现实的空想。恰恰相反,他们完全可以采匿名和其他隐蔽的方式逃脱监管和制裁。
为什么有人非要坚持要给猫狗立法呢?有的网友就提出,其实他们并不反对食用狗肉,但是反感虐待动物,所以寄希望于立法,认为这样就可以通过法律制裁的手段,让那些虐待动物的人可以心生畏惧感,从而减少虐待动物的次数。
但是,我要实事求是的说,这样的想法只能是异想天开。因为仅仅通过给猫狗立法,这样的手段措施不但不可能减少社会上虐待动物的行为,反而会加重这种情况。任何措施如果不符合人的心理规律,就会最终走向失败。
比如,虽然我们可以用立法“震慑”一部分原本有虐待动物行为的人,但是法律是死的,而人是活的,既然在明面上再也不能虐待动物了——因为有被处罚的风险——他们完全可以转而在地下虐待动物。
原本在给猫狗立法之前,某些人公开虐待动物的行为如果被媒体报道,还能有机会让舆论集体去讨伐那些施暴者,施暴者还可能心生顾忌,还可能会被处罚——有些施暴者的就职公司就迫于舆论辞退了他们——现在给猫狗立法了,不过是逼着施暴者将明面上的虐待行为转为更加隐蔽罢了。
而正因为虐待动物的行为变为隐蔽,这些施暴者将变得更加肆无忌惮:没有任何外界人士可以知道他们的行为,也再也不会被处罚!一个心理疾患者处于不再受处罚的环境里,他们能达到什么残忍的程度,你们可想而知!
何况,人都有“逆反”心理。他们原本就想发泄情绪,现在立法了,不给他们发泄,他们就更加有虐待动物的愿望。“你越不让我这样做,我就越要做,而且做的更绝!只要不被发现即可。”这就是他们的心理。
这样,所谓的“猫狗保护法”不过是空中楼阁、废纸一张,对他们这些人基本上没有制裁之力,反而加剧了虐待动物的行为,让动物们被更加残忍的伤害。而虐待动物的人只需要将虐待行为控制在监督之外即可。给猫狗立法,实际上是让人们直接失去了监督能力芒果体育官方网站,将“罪恶”升级化。而爱猫狗人士对此是束手无策的,因为无论是他们,还是官方机构,在没有实锤的情况下,都不能随随便便闯入私人宅邸。
这样看,所谓给猫狗立法,不但丝毫起不到给虐待动物者们“震慑”效果,反而导致让施暴者加深了变态行为,把猫猫狗狗们置于更加危险的境地,命运更加不测加不堪。
某些人只知道拍脑袋,却不会思考,以为通过简单的立法就可以解决问题,却不知道世界是复杂的,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简单。不过,也不排斥有一些支持给猫狗立法的人,他们就喜欢做这样的表面文章,因为立法后好像世界清静了,即使虐待行为转而地下且更加残忍,只要眼不见为净,他们就可以自以为做了“好事”。这些喜欢表面功夫的人,其实是真正的伪君子,因为他们不在乎真相,只喜欢“看起来很美”。
真正可以有效地减少,乃至于基本杜绝虐待动物行为的措施,不是给猫狗立法,而是增加养猫养狗的成本。
最主要的来源,即流浪猫狗。这种是最多的,百分之九十九。因为几乎不需要任何成本。流浪猫狗到处都是——都是所谓的爱猫爱狗人士惹的祸。正是这些人不负责任的抛弃了它们。
所以,减少流浪猫狗的数量,就可以减少它们被人类虐待的几率。美国的办法就是直接捕杀。很多爱狗人士鼓吹美国人怎么样爱护动物,但是美国政府每年捕杀流浪狗800多万条,这些情况某些人是不愿意说的。
比如,某一个人想要养猫养狗,就必须申请执照。官方机构派发执照要收费,还要每年征税。以后要搞房产税,为什么就不能征收猫狗税呢?每一条宠物,都拥有一张许可养育的执照,相当于人类的身份证。一猫一执照,一狗一执照。
现在,你想给家里的狗生育后代怎么办?不能随随便便。猫可以暂时放任不管,毕竟猫对人类的干扰比较小。但是对于狗,要严格控制它们的生殖。给它们任意的繁殖,就是肆无忌惮的增加流浪狗的数量。这其实是狗主人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。很多流浪狗倒毙在寒冷的街头,或者给虐待动物者提供材料,狗主人是不闻不问的,“眼不见为净”。
所以,必须严格控制狗的生殖行为。想生小狗,得申请宠物犬生育证,得交税。而且,已经生育过一次的狗,必须在指定宠物医院进行绝育手术。如果不按照规定来做,后果很严重,狗主人要被重罚。不仅被罚至少五位数巨款,还要列入失信系统。
此外,如果发现狗主人居然私下遗弃自家的狗,还要予以重罚。罚金起步六位数。就是要让狗主人不敢随随便便抛弃宠物,也就不会产生流浪狗。
这样,就可以极大的控制流浪狗的出现。没有了流浪狗,那些喜欢虐待动物的人,他们就难以找到可以施加行为的材料。
他们想要获得,就得冒险去偷盗。如果邻居家的狗是名贵犬种,身价不菲,他们这样做则风险极大,甚至于要负刑事责任。绝大多数有潜在虐待动物行为的人,他们不会完全丧失理智,在一番利弊权衡之后,都不太可能去盗窃邻居家的狗。
他们当然可以虐待自家的狗。我之前已经给出了对策,就是增加养狗的经济成本,让所有的狗都“身价不菲”。可以用重税来提高狗的养育成本,即使是一条土狗,养育一年的话也需要几千元以上。税金可以按照宠物狗的体重来征收。对于那些大型犬,可能养一条需要一年缴纳几十万元甚至几百万元人民币的重税。这也倒逼狗主人不敢轻易的饲养大型犬芒果体育官方网站,从概率上极大减少了大型犬伤害人类的事件。
就是要通过这些措施,让宠物的成本提升,让每一条被人工饲养的狗都身价不菲。狗主人在付出高昂成本拥有一条狗之后,知道这狗来之不易,所以不太可能抛弃它们,让它们成为流浪狗去危害人类,也避免了流浪狗被某些人虐待。加上有严控生育的法规,流浪狗的数量会直线下降。
而原本想虐待自家狗的人也会由于狗的身价太贵,转而放弃这种虐待行为。想想看,最便宜也要几千元一条,谁舍得去虐待伤害它们?还不得当祖宗供起来?
所以说,增加养狗的经济成本才是真有效,而不是搞什么哗众取宠、莫名其妙的猫狗立法。
总有人说,什么“狗是人类的朋友”。也许曾经有人说过类似的话,他们不假思索就全盘接受了这一概念。但是,这样的说法是有缺陷的,不符合实际情况。
严格来说,狗对于人类而言,有三种功能。第一个就是捕猎,在人类早期,狗是辅助人类获取食物的助手。像海东青、鱼鹰这类猛禽鸟类也具有这样的实用性,但是人类并没有称呼它们是“朋友”。
之所以被一部分人称之为“朋友”,是因为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,狗到了近代时期不再作为协助人类获得食物的猎手,而是成为了一种被改造后的宠物。这是狗的第三种功能,做宠物。
宠物其实本质上就是玩具、玩偶。狗具有这两大功能,对于人类而言,就属于生产工具和玩偶。尽管有人偏要说玩具、玩偶就是“朋友”,但这有些言过其实,只是少部分人的情绪化。就好比,有些人喜欢叫狗为“亲儿”,但实际上这只狗再怎么样也不会成为真正的“亲儿”。它始终就是一种供人们休闲时光里解闷、玩耍的玩偶而已,在法律上和其他几乎所有的动物并没有什么不同之处,甚至地位还不如珍稀保护动物。
狗不是唯一的宠物。很多人喜欢养蜥蜴、蛇、鳄龟、蟑螂做宠物。澳洲犀牛,它是一种外表不太可怕的蟑螂,它源于澳大利亚的昆士兰,体型比较庞大,它的幼体在市面上一只售价达到了110万元美金,是某些土豪的最爱。既然都是人类的宠物,为什么不给这些宠物都立法,都称之为“人类的朋友”呢?
再者说,“人类”是一个很大的概念。世界上有爱狗人士,也有许许多多厌恶狗的人,包括被狗伤害的,他们就不会视狗为“朋友”。
狗的第三种功能就是做人类的食物。有些人会反驳说,现在农业发达,没有必要拿狗做食物了。但是,人类有权利选择任何东西做自己的食物。法无禁止即可为。你认为没有必要,只能代表你的个人观点。对于爱吃狗肉的人而言,狗肉就是一种普普通通的美味食材,没有其他特别的涵义。你无权用“没有必要”去剥夺别人吃肉喝汤的权利。
至于某些人喜欢强调“外国人不吃”,但是我们吃什么东西轮得着外人做评判了?即使是在国外,很多国家也是几乎全民长期吃狗肉的。韩国和一些东欧国家,自古以来狗肉就是传统名菜。甚至于美国,像堪萨斯州就举办了多年的狗肉节,每年各地的食客慕名而来,络绎不绝,大快朵颐。
我举一个例子,著名的泰迪犬原本都是有尾巴的,却出生后不久就被人为的弄断掉。为了有个“可爱”的卖相,你们就残忍的弄残废它们,这就是“爱”吗?
据调查,世界上绝大多数宠物狗,都是被人为的改造过,很多宠物犬种有近视眼、高血压、骨质疏松、心脏病......等等等等,但这些生理缺陷都不是与生俱来的,而是人类对狗进行人工改造的结果,目的仅仅是为了让狗看起来更加“可爱”。为了自己的一己之私,就强行改造犬类,哪怕它们不再健康,这是“爱”吗?这不也是对狗的虐待吗?
还有,狗主人把宠物用绳索、嘴套、房子禁锢起来,剥夺了它们的活动自由,是不是也是侵犯了“狗权”?固然宠物狗因为人类的饲养不会挨饿,但这也是被绑架的。你们一直在肆意剥夺狗的健康权、活动自由权、自主生长权,却还要口口声声说什么用立法维护“狗权”,是不是太虚伪了呢?